一、定座
定座只有在旅客按照“友程商旅”的手續和購票時限內交付票款,經“友程商旅”或其授權銷售代理人確認后,方能認為座位已經定妥和有效;未經“友程商旅”或其授權銷售代理人記錄認可,不得認為定座已確認。已定座位的旅客應在:“友程商旅”規定或預先約定的時限內購票,否則,原定座位不予保留。
二、購票
旅客購票,須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外國旅客、華僑、港、澳、臺胞購票,須憑有效護照、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回鄉證、臺胞證等公安機關出具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三、兒童票、嬰兒票
已滿2周歲未滿12周歲的兒童按同一航班成人適用全票價的50%購買兒童票。未滿2周歲的嬰兒按同一航班成人適用全票價的10%購買嬰兒票,不提供座位。每一成人旅客攜帶嬰兒超過一名時,超過人數的嬰兒應購買兒童票。
四、客票有效期
除特別約定外,已使用部分航段的客票,客票有效期自旅行開始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如果客票全部未使用,則從填開客票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客票有效期的計算,從旅行開始或填開客票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有效期滿之日的次日零時止。
五、客票變更
旅客購票后,如自愿要求變更航班、日期、艙位等級,應遵守其客票適用的運輸條件,并在“友程商旅”有可利用座位和時間允許的條件下辦理。(團體旅客另行規定)
六、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應在其客票有效期內向“友程商旅”提出,并在客票有效期內辦理退款手續。非自愿退票不收取退票費;旅客自愿退票,按其客票相應的適用航空公司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團體旅客另行規定)
七、特殊旅客及限制運輸
無成人陪伴兒童、擔架旅客、輪椅旅客、孕婦、病患旅客、殘障旅客、犯罪嫌疑人或犯人、嬰兒等需要在旅途中給予特殊禮遇或照顧,或在一定條件下才能運輸的旅客屬于特殊旅客
八、拒絕運輸
出于安全等考慮,認為旅客的行為、年齡、精神或身體狀況不適合航空旅行,或可能使其他旅客不舒適或反感,或可能對其自身、對其他人員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任何危險或危害的,或根據其他合理的判斷,航空公司有權拒絕運輸該旅客及其行李。
九、特殊餐食
旅客要求為其在乘機時提供特殊餐食應在定座申請時同時提出(且須在始發航班離站24小時以前),將根據可提供的特殊餐食種類將受理結果回復至售票部門;對于旅客在航班起飛前24小時以內及當天16:00以后提出第二天航班特殊餐食申請的,需經航空公司確認后方予提供。售票部門應將受理結果反饋旅客。每位旅客僅限申請一種特殊餐食。
十、值機
旅客應在合理時限內到達機場,憑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妥乘機手續并及時登機。旅客未能按時到達機場的乘機登機處或登機門,或未能出示其有效身份證件及客票、登機牌,或未能做好旅行準備,為不延誤航班可取消旅客已定妥的座位。對旅客由此所產生的損失和費用,“友程商旅”不承擔責任。
十一、隨身攜帶物品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商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x40x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十二、免費行李額
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行李限額為:頭等艙40公斤,商務艙30公斤,精品經濟艙20公斤,經濟艙3折以上20公斤,經濟艙3折(含)以下及特價產品(R/U/Z艙)旅客無免費行李額。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十三、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
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或隨身攜帶物品內夾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它危險物品。旅客乘坐飛機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兇器。
托運行李內不得夾帶重要文件、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
十四、航班不正常服務
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免費向旅客提供膳宿等服務;由于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和旅客等非航空公司的原因,在始發站造成的延誤或取消,江西航可協助旅客安排膳宿,費用由旅客自理。
十五、旅行證件
旅客在辦理乘機及出境手續前,應辦妥護照、簽證及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或命令要求的所有其他證件。因旅客旅行證件不完備而受到的損失,“友程商旅”不承擔責任,且對旅行證件不符合要求的旅客,航空公司保留拒絕載運的權利。
十六、票價和費用
票價只適用于從出發地機場至目的地機場的航空運輸,不包括機場或機場與市區之間的地面運輸。政府、其他當局或機場經營人征收的稅款或費用不包括在票價之內,該項稅款或費用應由旅客支付。
十七、客票遺失
旅客遺失客票,應以書面形式向航空公司或其授權的銷售代理人申請掛失,并提供原購票的日期、地點、有效身份證件、遺失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及足以證實客票遺失的其它證明。在申請掛失前,客票如已被冒用或冒退,航空公司不承擔責任。
十八、乘機
旅客應當在航班離站前充足的時間內到達機場乘機登記處和登機口,以便辦妥政府規定的手續及乘機手續。
十九、特殊旅客
無成人陪伴兒童、無自理能力人、孕婦或患病者等特殊旅客,必須在符合航空公司規定的條件下,經江航空公司及有關承運人同意后方予載運。